從豎琴與甘醴看稼軒詞的三種醉態

有人說:「要是拿了唐詩去壓榨,起碼會榨出半斤酒來。」對於辛稼軒詞而言,這種評價肯定不是誇飾。稼軒愛喝酒,而且酒量看來還不錯,他「為公飲,須一日,三百杯」,又「插花走馬醉千鍾」。雖然我們知道他是誇大其詞,極力凸顯自己性情的豪邁,依然有人統計,稼軒六百餘闋詞當中,至少一半以上與酒有關,可說是「酒氣沖天」。與其他嗜酒文人相比,淵明恬淡,李白狂幻,東坡釋懷,但是稼軒的酒詞卻普遍帶有苦悶、憂鬱的基調,與他同樣有志難酬的讀者讀起來,會倍感備感辛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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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知識論】Short Essay #11

題目

Given the comparison of the unreflective-creature argument against Feldman’s evidentialism with the clairvoyance argument against Goldman’s reliablism, which theory do you think is more plausible? Why?

申論

假設認知主體 St 時的持有信念態度(doxastic attitude)D1關於 D 是否被 St 時所證成,需要有一證成項(justifier),也就是用來證成的東西。Feldman 採取的「證據論證成(EJ)」要求的證成項是「符合 D 的證據」,Goldman 採取的「可靠論證成(RJ)」要求的證成項是「D 的認知形成過程的可靠性」。就證成項的性質而言,EJ 和 RJ 分別屬於證成的「內在論」與「外在論」立場,差異在於:前者要求認知主體透過反思來達取(reflectively access)證成項,2後者則否。整體而言,我覺得內在論與外在論之辯沒有哪一個比較可行,或許應該採取折衷路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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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知識論】Short Essay #10

題目

Given Davidson’s account of why our beliefs are mostly right in terms of successful communication, can Davidson’s coherence theory of knowledge be compatible with foundherentism?

申論

我覺得Davidson的融貫理論和Susan Haack的基礎融貫論(foundherentism)不算是相容的,即使就溝通的成功性而言,Davidson的融貫理論確實是實用的。

兩人就證成的機制的解釋,在方法和範疇上均有顯著的差異。Davidson心中的「證成」是由兩個以上「在認知能力和認知脈絡相近」的認知主體透過「溝通」完成的,而所謂溝通包含了表達、詮釋、理解等等程序,他們能夠用語言作為媒介,將對方表達的意義精確的詮釋,也因此,這種意義下的證成非常仰賴語言。我同意Davidson的理論提供一套已臻完備的知識體系,透過兩人的溝通互相檢視彼此的信念,達成融貫的證成序列,也藉此確保真理,但對於認知主體的認知能力和認知脈絡偏差很大時,該理論要如何解釋?也就是說,Davidson的理論似乎無法解釋一個剛出生、還沒有能力與其他人溝通的嬰孩,要如何從這個世界獲取知識;也無法解釋當兩個語言不同的成年人,要如何理解對方的想法,進而共同建立知識;更無法解釋為什麽一個封閉的社群,即便其成員能完美地理解彼此,所有信念也成功地互相支持,但還是存在錯誤的信念(例如地球是平的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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